中国孵化器的四种形态

信息来源: 韵网

发布时间:2019-03-08 15:06:20

       关于中国孵化器这30年来的形态或模式,众说纷纭,我听到最“远”的,是5.0模式。其实,我知道,说几点零的,对1.0是怎样的,并不十分清楚,只是凭感觉来认定。


      我觉得,中国的孵化器,大致有四种形态或者说模式。需要说明的是,这四种形态,即是时间上的继起,又在空间上并存。换句话说,几种形态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交替出现的,在当下,几种形态在全国不同的区域都可以看到。同时,这些形态的分类,仅仅是相对的,并没有哪一种形态是纯而又纯的。


      第一种,初级服务。有一句话一定要说清楚,中国孵化器的所谓1.0模式,绝对不是从房地产开始。事实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者中心,中国第一家孵化器,建立之初是没有房子的,运气不错,借到了部队的营房。最初的几年,孵化器只是有编制,没钱没房。我曾服务过的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989年成立,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几年后才有房子。


      这一阶段的孵化器,都是国有的新机构,为完成创办者的任务目标,也为自身的生存,孵化器为创业者和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了政策导入、技术转移、市场对接等等基础性的初级的服务。这一阶段的孵化器经营者,是第一代孵化器的创业人,吃了很多苦,做了艰难的探索。


      这中间,孵化器行业曾经激烈争论:中国的孵化器,是不是一定要有房子?


      第二种,以提供物理空间为基础的服务。1992年,成都、天津的创业中心开始有了自己的房子。同年,国家科委在北京牡丹宾馆召开创业中心工作会议,大家达成共识,要“有窝孵化”,大家纷纷想办法建房子,为创业者提供以物理空间为主的基础服务。


      这种模式下,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的都有经营空间和共享空间,大部分是低价的,为创业者降低了成本。同时,提供程控电话、打印、复印等等商业服务。这样的模式,实际上,一直持续到今天,很多房地产出身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经营者,其业务模式大致如此。

 

      第三种,增值服务。2010年以后,随着新一代创业者需求的提升以及孵化器行业自身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民营的市场化创业孵化机构的兴起,一批孵化器开始重视对企业的增值服务。导师制度开始建立,咨询、培训、融资服务开始增加,股权投资业务成为许多孵化器的标配。


      2014年之后,众创空间热潮到来,轻载体、重服务成为新的时尚,一些轻资产的创业孵化机构开始在新三板挂牌,甚至登陆创业板。


      第四种,生态体系建设。孵化器就应该是一个有机的体系,或者说是一个微型生态系统。最近两年,一批创业孵化机构开始着重构建创业生态体系。


      其特点,一是聚焦特定产业,打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连接创新链的各类主体。二是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包括提供物理空间,提供增值服务,提供直接投资,为创业者提供真正全方位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扶持。三是与创业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双方建立股权关系,大家是“一伙的”,"成人达己"的孵化器理念落地了。四是全球化。很多孵化器为满足在孵企业的需求,也为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在全球化时代,开始国际链接。


      生态体系建设的时代,才刚刚开始。一个中国人主导的全球创业孵化网络,将是这个时代的助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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