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孵化器建设中的五个作用

信息来源: 韵网

发布时间:2019-03-08 15:04:22

       过去30年,中国各级政府在孵化器的建设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在未来孵化器的发展中,政府(指的是“大政府”,既包括行政机构,也包括执政党、立法机构等)将发挥哪些方面的作用?我考虑,大致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顶层设计


       首先是立法。我们有就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法等与创业相关的法律,但似乎还缺一部“创业促进法”。在公益性孵化器的定位上,如同其它一些公益性社会组织,还缺乏法律支撑。


       其次是战略。我觉得,中国的发展,以2014年阿里上市为标志,已经进入创业经济时代,我们应当提出、确立国家创业战略,以创业拉动创新,以创业推动体制改革,以创业带动产业升级转型。同时,在孵化器的发展战略层面,政府也责无旁贷。


       规划是战略的一种体现,以往科技部和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将来可考虑在孵化器的空间布局、产业布局方面,做更多的研究与规划指导。


二、出好政策


       在中央层面,专门针对孵化器的政策,当前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孵化器的税收支持,未来可考虑适当降低政策门槛,同时出台面向新型创业孵化机构的专门税收政策。地方的政策比较多,最近两三年尤其多,大都很实,真金白银,但不全是好的,有些简单粗暴的政策,实际上形成了对市场的扭曲误导。


       出“好的”政策,其实挺难。需要时时倾听“好的”孵化器的声音,需要“好的”政策形成、施行、评价、反馈机制,需要深入系统的研究与设计。


三、改善环境。


       我们常说,孵化器也需要孵化。孵化孵化器的,是社会环境,政治的、文化的、经济的环境。政治的体制机制,以及由此决定的对民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的满足程度,自然是政府直接把握的。教育,是政府大有作为的地方,如何让我们的青年少年很早就接受创新思维、创业意识的培育,事关重大。经济体制上,如何真正把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外资经济同等看待,也只能由政府来解套。


四、发动与规范市场


       “双创”热闹了这么几年,政府“煽风点火”,掀起创业热浪,功不可没。目前,市场是不是完全被发动起来了呢?还没有。大企业,包括国有大企业,多数还没有投身到创业和创业孵化中。研究开发机构,创业孵化的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政府应当运用政策手段,包括施加必要的压力,进一步发动市场。


       创业孵化行业当前的大发展状况,给行业规范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如何协调政府、市场、社会的力量,在准入、标准、评价等方面有更大作为,是个重要的课题。


五、直接组织


       政府有的时候还得当运动员。在中央政府层面,全国性行业组织的建立和发挥作用,国际交流合作以及全球性行业协调促进,还有空间;地方层面,在那些欠发达地区,政府直接参与创业孵化机构的创办运营,一段时间内还有必要;在有些新兴的幼稚产业,政府的有形之手仍可作为。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欢迎参与交流,登录 后才能参与留言,留言审核后公开显示

    精品留言0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