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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资助100万元!中山这项专项资金今起可申请

发布时间:2021-02-03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2月2日,中山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3月4日

记者从申报指南中看到,2021年度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共设2个专题申报项目。

专题一:认定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运营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对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运营单位分别一次性资助100万元、50万元。提级的孵化器,按曾获市级补助差额核拨认定补助,同一单位认定补助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25万元。众创空间提级后,按差额核拨认定补助。同一众创空间认定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专题二:评价补助。对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获得A级和B级评价的单位给予补助;对2019年度省级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评价获得A级评价的单位给予补助。国家级孵化器年度考核评价A级和B级的单位,分别补助100 万元和50万元。省级孵化器年度运营评价A 级的单位补助30万元;省级众创空间年度运营评价A 级的单位补助15万元。  同一众创空间被多级评价或同一孵化器被多级评价的,按“就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年度评价资助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此次扶持方式为事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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