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入孵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发布时间:2020-06-23

信息来源:国大高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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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内容



对入驻坪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给予70%的资助,同一企业每年度贴息、贴保总额不超过2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一)设立依据:

1.《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6号)

2.《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19〕4号)


(二)申请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且入驻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

2.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相关规定;

3.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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