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成功地从资源型国家转变为知识创新型国家,成为世界上最富裕和最具有创新活力的国家之一。芬兰的发展与其成功建立国家创新体系是密不可分的。芬兰承担企业孵化服务的主体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芬兰国家技术发展中心(Tekes),目前在全国共有14个分支机构,承担企业孵化器的职能;另一个是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目前共有17个科技园,科技园内设有专门为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孵化器。
1.Tekes模式
芬兰国家技术发展中心(Tekes)成立于1983年,其宗旨是提高芬兰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加产品出口。Tekes一方面对技术竞争力、企业所处位置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测定评估,给国家提供前瞻性战略建议;另一方面将国家拨款和企业税收经费投入已建或待建的研究项目,以支持高新技术发展。每年Tekes资助2000个左右的研发项目,总投入资金近4亿欧元,其中无偿投资占50%。Tekes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及小部分私人资金,收入来源于政府的行政拨款、部分投资回报以及孵化服务回报。
2、 大学科技园模式
截至2012年底芬兰的科学园已有17个,分布在全国10多个城市,科技园的核心为孵化器,为进驻的科技企业提供各种孵化服务工作。每个大学科技园基本上都是采取股份制公司运营的模式,股东来自政府、学校、风险投资等,但科技园并不以盈利为目标。
科技园只由少量的专家加秘书组成,其他工作由专业公司来承担。每个大学科技园根据其依附的大学学科优势,都规划有其重点发展的行业方向,大学科技园除为入驻项目或企业提供办公场所之外,还提供如下软性服务:
(1) 提供技术研发平台支持。园区积极帮助企业开发科技成果,协助企业联系学校的科研单位,促进企业与学校进行产学研合作。
(2) 提供项目研发资金。园区对企业项目进行评估后,向研发项目提供40%左右的资助,剩下的研发经费由企业自己筹集。
(3) 企业管理咨询,各个科技园都建立专家咨询网络,聘请各类专家为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管理、融资、国际化、生产、市场等各种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
综上所述,芬兰两种类型的孵化器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孵化对象为高科技项目。二是对项目有着严格的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企业才能获取得相应的资源。三是具备创业资本提供能力。对入驻企业安排资金资助。四是专业的创业孵化服务。五是孵化器不以盈利为目标,但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